《书店》,背景设定于1959年,拥有自由灵魂的弗萝伦丝·格林在失去丈夫后,将悲痛放在一边,赌上一切开了一家书店,这是昏昏沉沉的英格兰海边小镇哈堡的唯一一家书店通过这家书店,狭隘的当地人接触到了当代最优秀的文学作品,拓宽了视野,百年来一成不变的小镇掀起了一阵文化觉醒的风潮。弗萝伦丝因此结识了同道中人布朗迪希先生,他也早已厌倦了小镇陈腐的氛围。但她的举动也招致了仇敌,其他生意不好的店主对她产生了敌意,还有斤斤计较、满腹牢骚的加玛特夫人。当弗萝伦丝拒绝屈服于加玛特夫人的意志时,她们开始了一场角逐,不仅为了书店,更为了小镇的心脏和灵魂。———以上摘子影片中的简介。
影片画面很美,男士穿着绅士,女士穿着优雅,英格兰风,很精致,尤其下午茶,餐具也让人赏心悦目。此时脑子里竟冒出“精致穷”这几个字,在我们老观念里并不推崇这种生活方式。但如今很多年轻人都是“精致穷”,我觉得也挺好。
为影片女主惋惜,最终被算计被权势所战胜而失去书店,最后为小女孩烧了书店而激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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